爬书网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6章 奄奄一息(第1页)

“是你死,还是我亡,一切,言之过早。”

说完,紫衣女子从袖中取出一支短箫,置于唇边吹奏起来。

夕陌无言地轻笑一声,将红色的剑穗拿在手中把玩,似是丝毫不在意对面的人会如何。

风卷起她的衣裙,飘扬起血一般的颜色。

天上那唯一的光亮被黑雾遮挡,风声呼啸,带着百鬼的咆哮,响彻天地。

瞬间,天空变得黑雾缭绕,带着难言的阴戾之气,围绕在两人周身旋转。

夕陌便站在这些黑雾中央,不动分毫。

紫衣女子见她一动不动,不禁有些疑惑,便是连吹奏的声音都弱了许多,但,也仅只是一会儿,她便全身心地投入到召唤鬼魂之中。

但见黑雾越来越多,夕陌放开了手中的剑穗,将剑插回剑鞘,神色也不似方才那般轻松了。

紫衣女子得意一笑,放下短笛,伸出一只手像是抚摸着自己的孩子似的抚摸着那些黑雾,似是漫不经心地说着:“你倒也沉得住气。”

夕陌挑眉,“不然又如何?这周围百鬼总是要被召唤过来的,是你是我又有何区别?不过是看谁最后能驭得住这鬼,你说呢?”

闻言,紫衣女子脸上笑容一僵,心底升起一团怒火,但很快便被她压制下去,“倒是会坐享其成。”

“不过是省些力气罢了,这还要感谢你呢。”

“你……”

紫衣女子怒不可遏,笑得阴森至极,“那也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!”

说完,她便扬起手腕,用匕首在手腕间划出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,鲜血汩汩冒出,滴落在地,瞬间,那围绕在夕陌周身的黑雾便向着紫衣女子奔涌而去。

血,是能令鬼疯狂的颜色。

夕陌没想到紫衣女子一来就放自己的血去吸引恶鬼,倒是愣了一下,一下子放这么多血,不怕失血过多吗。

夕音阁通常的驭鬼方法有两种,一种是用自己的血去吸引恶鬼,让恶鬼食自驭鬼人之血,从而主动听从驭鬼人的指令,另一种便是让血液流入到驭鬼的乐器之中,让驭鬼之音更盛,强行令恶鬼服从。

不过主动和被动的区别而已,不过,相比起来,她更喜欢让恶鬼被动屈服。

“杀了对面的人,我可以给你们更多的鲜血!”

紫衣女子用手指着夕陌,手腕尚在滴血,说出的话却令人胆寒。

上百只恶鬼听了她的话,纷纷转身向着夕陌扑来,血红的双眼都带着嗜血的兴奋。

夕陌神情转冷,自腰间抽出黑玉笛,置于唇边吹奏起来,霎时,宛若狂风呼啸,她的周身便伫立起了一道风墙,恶鬼无法近身,只能在风墙外咆哮。

将周围设好防御,夕陌笛音骤转,高亢且森冷,那围绕在她周围的恶鬼像是听到了难以言喻的声音,令它们痛苦至极,纷纷抱头翻滚。

紫衣女子见此,重新拿起短笛吹奏起来,将腕上的鲜血也涂在了短笛上,音律渐渐变强,霎时间便盖过了夕陌的笛音,令恶鬼听从她的笛音不停地撞向围在夕陌周身的风墙。

有的小鬼力量没有恶鬼强,被旋转着的风墙割得支离破碎,消散在空气中。

看着一只只小鬼在自己的风墙下消逝在天地间,夕陌至始至终除了冷然,便只剩下嗜血。

常在刀口舔血,她早已丢弃了那该死的恻隐之心。

热门小说推荐
总裁追妻,买一送一

总裁追妻,买一送一

曾经,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。直到,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,陷入了更深的地狱...

我的绝美总裁老婆

我的绝美总裁老婆

巅峰小神医闯都市,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,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,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,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,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,迎娶白富美。...

穿书后,反派逼我母仪天下

穿书后,反派逼我母仪天下

沈元卿穿书了,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。沈元卿没事,不就是乖乖当厨娘,顺便养娃娃吗?能上岗就能退休!沈元卿本着,小反派好教养,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,以求保命。她辛勤耕耘,任劳任怨。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,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,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,对方阴狠的瞪着她,敢跑,一刀砍死。嫁给我,母仪天下!!沈元卿!!!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!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!?...

绝世猛龙

绝世猛龙

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,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,绝境之时,偶得先祖传承,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。他能医死人肉白骨,也能杀死敌安天下!医武双全,财权富贵,皆信手拈来!...

血族生活很欢乐

血族生活很欢乐

因为一款游戏,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。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,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,有突如其来的事件,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,有亲情,有爱情,有友情,有基情。各种乱入,各色吐槽。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。...

那些年,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

那些年,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

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,不喜勿入那一年,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,然后,修仙的全疯了!  出来修仙,你天赋好不好,宝贝多不多,有没有机缘,这些都不重要,但你一定要记住,有一个人你不能惹。 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。  但是他的刀,比光还快,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。  他的拳,比天还重,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。  他的嘴,比我还贱,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,让皎月燃烧。  他是谁?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,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。  多年以后,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,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? 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,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,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,说话又好听,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,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。 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?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?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,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...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